西宁市城中区医调委切实发挥第三方优势 致力调和医患矛盾彰显公正为民本色

29.06.2015  14:22
  西宁市城中区医疗调解委员会作为我省首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试点单位,自2014年11月挂牌成立以来,针对辖区内医疗资源集中、医患纠纷多发、易发态势,聘请了15名具有法律知识、医学知识的人员组成医疗纠纷专家库,致力调和各类医疗纠纷,切实发挥了医调委独立于患方、医方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第三方优势。医调委成立至今,共受理重大疑难纠纷9起,成功化解8起,化解一般医患纠纷24起,受理群众咨询270余人次,用务实工作彰显了人民调解公正为民的本色。
  医患双方起纠纷,调解架起连心桥。患者杨某,在城中区某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后引发胎盘植入,在术后4天宫腔出血,多次到该院门诊部复诊,但医院未能及时告知其实情,延误了治疗。之后患者又到省级医院就诊,花去治疗费用3万余元。患者及其家属以某医院存在误诊为由,向该医院提出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5万元的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向城中区医调委申请调解。接到申请后,医调委立即与院方取得联系。医调委多次与院方沟通,做政策解释工作,最终院方同意调解。于是,医调委从医疗纠纷专家库中指派了既懂法律又懂医学知识的调解员,认真开展调解。为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调解员及时收集了双方医疗诊治证明及相关资料,耐心听取了医患双方的主张诉求,经过医学专家专业评析和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居中调解,最终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协议,院方愿意一次性赔付杨某夫妇人民币2万元整,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患者索赔起纠纷,及时调解促和谐。玉树州藏族育龄妇女刘某在省级某医院做取环手术,因子宫壁薄、节育器与子宫壁粘连机化,导致刘某子宫穿孔,在院方的建议下,刘某转入另一家省级医院住院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用数万元。刘某认为先前的医院存在手术失误,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为由,要求院方予以赔偿,因双方协商无果,刘某来到西宁市城中区医疗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城中区医调委积极介入,取证核实,与院方多次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刘某争取到医药费、治疗费、营养费等一次性赔偿款62000元。
  坚持不懈沟通,成功化解纠纷。患者陈某,因患“脊髓型颈椎病”在市某医院骨科住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患者出现尿失禁且左下肢肿胀,随即出现昏迷,终因中枢性循环、呼吸衰竭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人一时难以接受失去亲人的现实,认为医院对患者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到医院讨要说法。而院方则认为其治疗方案及手术过程均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产生纠纷。城中区医调委在接到院方调解申请后,及时指派调解员赶到医院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征得家属同意后进行调解。在与死者家属沟通过程中,调解人员依法为据,以情化怨,安抚患方情绪,劝说其家人冷静面对不幸事实,依法合理维权。待死者家属情绪平静后,调解员向他们认真讲解了《侵权责任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案情事实,坚持依法据实公正调解。在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下,院方最终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死者家属一次性经济补偿125000元,使一起随时有可激化的医患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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