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 强调全体干警要做到“五要”

17.11.2017  13:18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14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省高院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并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十九大作的工作报告和王国生、王建军同志在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现场气氛热烈,发言情真意切。大家一致表示,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为法院人倍感振奋、倍感自豪、倍感责任重大。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以“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为题,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他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依法治国的论述,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了依法治国的政治性;二是体现了依法治国的专门性;三是反映了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董开军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全体干警要做到“五要”:要充满信心,二十年来,依法治国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新成效,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有效实施,这些都让法院干警对坚持依法治国充满信心;要迎接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依法治国还存在不少问题,任重道远;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证;要明确任务,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这是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着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认真履行审判职责,高效公正审判各类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决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惩司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要加强领导,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着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