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就业社保大网兜住稳稳的幸福

08.12.2015  19:10
 

就业是否顺利,社保待遇是否提高?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障体系如何提升我省群众的幸福指数?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五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工作主线,针对就业创业、社保等主要工作攻坚克难,主动施策,为群众“兜住”稳稳的幸福。

十二五期间,我省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市场,统筹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省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116%;转移农牧区劳动力563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至3.8%之间;职业技能培训42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68%。

为了将更多群众纳入社保体系,我省多项社保政策在全国领先。率先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开展商业保险经办城乡居民医保服务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全民医保目标,被列为全国综合医疗制度改革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在全国率先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促进创业就业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在全国率先实行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全面推行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全面启动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将5万名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养老保险,5万多名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较好解决了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同时,我省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2910元,居全国第4位,西北第1位;先后3次调整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水平达125元,列全国第6位,西北第1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由人均300元提高到550元,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6%,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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