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事求实 勇于创新—— “十二五”时期青海省文化市场管理成效显著
“十二五”是文化繁荣发展,充满机遇的重要时期。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新兴业态不断发展,行业问题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攻坚克难, 乘风破浪 ,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开拓了全面发展的新局面。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管理模式不断创新,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截止2015年全省共有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共1838家,文化市场呈现健康、有序、繁荣发展态势。
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了节庆假日、校园周边等各类长效品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30余次,严厉打击了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营非法网络文化内容、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经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城乡非法流动搭篷淫秽色情演出、文化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文化市场案件查处力度与水平不断加强,西宁市城东区嘉彩印刷案和兴业音像案、城西区数码港网吧案、大通县制作案卷分别被文化部评为2014年、2015年全国重大案件及规范案卷。“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261035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86354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单位5293家(次)。
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5个,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督察大队1个,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30个,文化局内设管理部门和局内挂牌各8个,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人员150余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了全省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活动,以练提升能力,以比检验成效,统一了全省执法工作服装,我省组队在全国比武活动中取得优秀。全面实施“中西部能力提升三年计划”、“师资巡讲活动”等,每年实行全员轮训,与江苏省、河南省开展深度交流培训活动。“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参训达2000余人(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文化市场政策引导作用凸现,转型升级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积极开展上网服务场所政策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放宽行业准入政策,取消总量限制,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公平竞争。推进转型升级,设置试点,以点带面,鼓励多业态经营,优化场所环境。通过在西宁市开展“十佳”上网服务场所评选、公布上网服务场所“黑名单”等,全面推进管理新常态。转型升级成效显著,涌现出“乐天网咖”、“水晶网络会所”等一批示范场所,充分激发市场发展动力与活力。2015年全省新增上网服务场所58家,投资额达5621万元。
加强技术监管平台搭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能力不断提高。以技术监管手段全方位覆盖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搭建上网服务场所技术监管平台,“十二五”期间,共有效封堵非法网站1362492次,非法网络游戏12052次,发布警示公益广告900余万次。建设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完成了全省4187家存量基础信息录入及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平台上线工作,目前上线地区均能够运用平台开展执法检查与行政审批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文化市场依法行政不断规范。印发了《青海省2011-2013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配备指导意见》、《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培训规划(2011-2015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件汇编》、《文化市场管理文件汇编》、《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政策法规汇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等,切实保障了文化市场管理规范。
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在全省开展了行政审批大检查活动。从理顺审批主体、规范审批行为、转变审批作风、强化审批监督,加强廉洁自律入手,对各级文化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作风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检验。落实好行政审批进大厅工作,依法审批涉外营业性演出活动67场。“十二五”期间,全省未出现任何文化市场类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厅文化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