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红十字会召开全省红十字会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会议

22.02.2016  18:55
  2月19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在中共青海省十二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月19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孙林,党组成员、副会长才让卓玛,党组成员、秘书长马常德,驻会纪检组长常建明,副组长、监察处处长朱耀国及各市、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省红十字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在中共青海省十二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海西州、海南州红十字会和会机关第一、第三党支部作行风建设和党建工作述职。各市州红十字会签订了行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承诺书,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口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

  会议指出,2015年,省红十字会党组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做到了“四个到位”: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班子“一岗双责”履行到位,监督监察到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到位。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制度不断完善、管理不断规范、成果不断扩大,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会议强调:做好2016年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意识。 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把“两学一做”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深入开展学党章、遵党纪,学讲话、遵党规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定力,牢记宗旨意识,致力创新发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带头示范。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和《条例》划出的纪律底线,把自己摆进去,查找不足和廉政风险点,认真整改提高,完善防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全体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自己的理想追求,争做优秀党员、争做先进工作者。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坚持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目标管理责任,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完善制度,依法治会、会务公开,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从严管理,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 三是以“红会助力红色”党建品牌为抓手,推动廉政教育落到实处。 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红会助力红色”党建品牌,与教育基地党组织组成联建单位,开展党性教育,加强廉政警示,成立红会基层组织,普及救护知识,实施救护项目,提供救护服务,发挥红会特色,助推事业发展。达到联建联帮、联建联管、联建联用、联建联推的效果。各地红会要结合本地有利的政治资源,开展相关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各地红会要结合“三基”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突出问题。把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配备到党建、纪检工作岗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考验、锻炼、培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全省各级红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作风,夯实基础工作,整合工作力量,明确职能定位,转变理念思路,真正把监督执纪的职责担当起来。   会议要求,2016年,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推进行风建设,真正做到依法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