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09.09.2016  20:34
  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概况   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级机构。其宗旨是“以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其业务范围是:负责备灾救灾物资的接受、采购、仓储、发放。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开展无偿献血组织工作,建设和指导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青海分库工作。 2015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预算单位1个。在职人员 9 人。
  第二部分 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青海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总计167.96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158.58万元。   2、住房保障收入9.38万元。   (二)支出总计167.96万元:   1、基本支出11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1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59.03%;日常公用经费13.8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22%。   2、项目支出5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2.75%。   二、 关于青海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5年度省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5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4.42%,住房保障支出9.3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5.5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青海省红十字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100%。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反映省红十字会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其他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