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河南县人大加快民族立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5.06.2015  11:21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报道) 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是我省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地处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内,享有青海“最美草原”的美誉,也是九曲黄河第一弯,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更加凸显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为切实推进“生态立县”的理念,河南县人大注重资源开发与保护立法,制定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资源补偿、自然保护区保护、湿地和草原保护等方面法规条例,2011年制定实施了《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5年初启动了《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计划项目调研、起草工作。

  河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索南才让介绍,计划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制定和完善自治县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湿地和草原保护方面的法律条例,以此作为推进资源节约型发展的关键举措和根本保障。

  索南才让介绍,自2005年起河南县就已禁止使用塑料包装袋,除了特殊商品的包装外,现在基本杜绝了白色垃圾污染,这当然跟当地牧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密不可分。索南才让介绍,随着牧民的环保意识增强,生活垃圾由政府和牧民共同进行统一填埋处理,使草原环境得到了保护。启动《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工作,就是要用法律条例的形式来保障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