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款已达511万元

06.01.2017  22:32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根据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市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根据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活动的通知》要求,本会于6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在各县(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下,今年海东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 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为扎实有效完成好“博爱一日捐”工作,各县(区)、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把“博爱一日捐”工作作为帮扶济贫的民生工程来抓,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组成工作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同时,市红会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市直单位、六县(区)募捐工作进行了实地督促检查,保证了工作的扎实有效。
  二是 强化宣传,多形式募捐。 为保证“博爱一日捐”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在电视台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同时采取集中募捐与分散募捐相结合,变坐等捐款为主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各单位抓住教育、卫生、公检法等重点行业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营造了开展一日捐工作的氛围,得到了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   三是严格收交,公开透明。 各县(区)、各单位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履行捐款收交手续,确保捐款按一日工资标准足额上交。市红会安排专人负责捐款的接收上交,并向捐款单位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同时搞好统计、汇总和统一专户储存,在收款、汇总、储存上不差一分一厘,并将每笔捐款数额通过简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布,使捐款情况更加公开、透明。截止12月15日,本会共接收募捐款5119076.22元,其中:市直单位334510元、乐都区1368028.55元,互助县1284950.75元、化隆县773410.25元,民和县613186.67元、平安区527624元、循化县217366元。   四是比例返还,扶危济困。 此次“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结束后,本会将从收缴的募捐款中,按照“各县(区)上交募捐款50万元以下返还25%,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返还30%,超过100万元返40%”的比例给六县(区)红十字会返还募捐款。所有募捐款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全市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推动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