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专题研究安排法治建设工作

15.09.2016  03:08

  9月12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听取了 省卫生计生委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省卫生计生委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清单 两项工作进展情况。

  委党组书记、主任张进京就推进系统法治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领导带头。 各级领导干部是法治事业的“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注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的养成。只有领导干部带头敬法、守法,才能在全系统营造“全民守法”的深厚氛围。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 普法工作已开展三十年,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必须长期坚持普法工作制度,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目标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重点。 结合行业工作特性,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健康青海建设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重点人群,强化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重点,学透学精,积极推进全省依法治医和以德治医工作进程。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营造声势。 加强行业内特别是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系统内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构建具有浓郁青海卫生计生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丰富内容和形式,扩大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