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目标措施的通知

18.08.2014  10:33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现制定《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目标措施》。

一、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清正廉洁卫生干部队伍

(一)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惩防体系建设

根据省纪委《全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委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委党组、委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明确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要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亲自过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医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开展警示教育,以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发挥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完善监督制度

要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的监督,探索开展下级基层医疗机构党政正职向委党组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拟选拔任用干部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委党组18条要求。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的原则。真正把群众公认、能力强、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激发他们干事向上的积极性。

(三)充分发挥驻委纪检组、纪委的作用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在干部任免、调整和交流使用问题上,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组织,各单位纪委的意见,实行纪检监察一票否决权,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

  三、坚决纠正和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一是 大力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努力培育高尚的情操和职业道德观,增强职业荣誉感,认真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省卫生计生委“十六禁”,信守道德底线。积极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发挥身边的人和事的感染和熏陶作用,引导树立行业新风正气。

二是 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树形象”活动,确保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实行公开透明服务,保障群众看病就医知情权,使群众看病就医能够明白消费。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病人投诉、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三是 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和“”两个方面都出新成效,都要有新起色。通过扎实的工作,赢得群众的满意和认可,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促进行业作风的明显好转。

四是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建立电子处方防控系统,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医院统方管理,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暂时停用制度,防止从源头滋生腐败。

五是 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医院医疗质量、服务行为、医疗收费、财务运行的监管,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公立医院综合考核评价与院长考核中。

二)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行风案件

一是 把违反“九不准”、“十六禁”的行为,作为当前医疗卫生行风案件查办的重点,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人员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卫生人员为商业目的统方、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

二是 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敢于碰硬,对违反“九不准”、“十六禁”规定的,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到什么样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是 要全面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干部职工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反映的行风问题,要及时询问、约谈或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有病马上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是 把案件查处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一)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和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 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制度。

二是 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和落实权力分解、监督制约、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和措施。

三是 健全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每半年要对委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以确保中央、省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委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各位成员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成员分工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权责一致、人事相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切实加强对各类卫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要进一步加大对医改专项资金、重点卫生项目资金、培训项目、设备配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管贯穿于项目准备、计划下达、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全过程,确保资金安全。

(四)扎实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 要进一步健全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 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抓住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和防范,认真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达到防控效果。

三是 进一步完善医德医风制度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认真开展医德考评工作。             

(五)认真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要按照省纪委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预防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公职人员行为限制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

(七)支持纪检部门开展信访案件的调查查处

一是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在案件办理上,定期听取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依纪依法办案。

二是 加强对委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在政治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任用上优先,配齐、配强委属各单位的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壮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

五、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          

(一)带头讲学习、增能力,始终坚持勤学善思、开拓进取

一是 面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艰巨任务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神圣使命,领导干部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要以委党组中心组“橘杏讲坛”品牌建设为载体,在委党组、委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抽出时间精力,利用业余的时间勤学善思,自学研读,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用理论武装自己,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

二是 要围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省卫生计生委中心工作,加强调研,全面研判和把握形势,进一步提升决策能力,提高指导基层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讲责任、勇担当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实、三严”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拼搏进取的姿态、坚韧不拔的毅力、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要心系民生强责任,多为老百姓着想,多为老百姓办事,为圆青海各族群众“健康梦”而努力奋斗。

(三)带头讲团结、守原则,要靠共同的追求来凝聚团结

一是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维护全局利益,形成团结干事的强大向心力,推动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是 要靠制度的落实来保证团结,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

三是 要靠品德的修养来促进团结,自觉做到胸怀坦荡、以诚待人,处理协调好个人与班子、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同心同德、同舟共济。

(四)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在原则问题上,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发现班子成员有隐患苗头的,要及时给予提醒和批评。

(五)管好自己,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讲政治、讲正气,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

中共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