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提出法治“五个基本要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05.12.2014  13:39

      12月3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提出“五个基本要义”,着力推动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

      会议指出,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深入研究、全面部署了依法治省和生态文明建设两个重大问题,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开拓和深化,是对省委治青理政方略的丰富和完善,事关青海长远发展,事关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骆惠宁书记的重要讲话,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对于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青海的落地生根,推动我省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必将发挥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会议强调,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就要当好大美青海的生态保护神,大美青海峻极于天、物博于野、人近于神、文达于古、美至于臻,把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各民族永续发展。会议要求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好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的12部法律、39个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以及137个规范性文件。

      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法治的“五个基本要义”,一是良法之治。认为良法应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体现经济社会需求,体现公平正义和良知信仰,体现情、理、法的统一,应让民众感觉既亲切又敬畏,既能够朗诵也能进入书本课堂并宣誓。二是法律至高无尚。法律体系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认识到建立法治国家具有极端重要性。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严格执法应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公正,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机制健全。四是制约权利。不受制约的权利必然腐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五是保障权利。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由宪法规定,生存权、学习权、劳动权、健康权、婚姻权、生育权等都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法治建设才能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