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安排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28.07.2017  03:10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印发《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部署,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方案要求,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卫生计生机构自查与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卫生计生行业指导与执法机构执法相结合,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整改一批问题隐患,查处惩戒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方案要求,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为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建章立制,日常安全管理,当前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等情况;卫生计生机构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治理、综合安全管理等情况。

  方案提出,安全生产大检查自7月开始至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第二阶段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查检查,第三阶段隐患整改和工作总结。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如实记录,要有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并及时整改。要会同公安、质检等部门,对本辖区卫生计生机构进行抽查,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重点督查。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8个督查组,由委领导带队,对各市(州)、委属各单位及行业、民营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省厅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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