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复议”培训班在西宁举行

30.06.2015  16:55

2015年06月30日 来源: 政宣处

  6月26日,省卫生计生委在西宁市举办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复议”培训班,全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7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是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和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加快依法行政建设,全面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的一个具体举措。

  培训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医改、奋力推进“九医建设”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责任更加重大。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水平,行业法治建设走上“ 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公正、执法机制完善 ”的良性轨道。

  培训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习《行政复议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卫生计生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青海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让各项工作更科学化、更民主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及时、合法、有效的应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为全省卫生计生工作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次培训,邀请省法制办备案处左秀琴处长和行政复议处李金萍处长授课,左秀琴处长就“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有关问题”分别从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特征、范围、有关规定、流程及存在的问题六个方面进行了解读;李金萍处长就“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分别从定义、特征、分类、原则、存在的问题及我省行政复议概况六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学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意义重大,十分必要,纷纷表示要把学习所得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