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开展“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检

20.12.2016  19:01

青海 11月8-18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省粮食局分别对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海南州、海北州以及海西州“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实地抽查。
青海 我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涉及全省34家单位44个项目,总投资为168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78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789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290万元,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截止10月末,根据各项目单位工程建设进度,已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资金10474万元,尚未拨付资金5104万元将于年底拨付到位。
青海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项目中的维修项目共计28个,已全部完工;翻建项目16个,其中7个项目已完工,4个项目主体已完工,3个项目完成工程量的50%以上,1个项目完成工程量的30%,预计2017年上半年完工,1个项目因计划需调整,尚未批复暂未开工。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对拨付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账目健全,核算规范。支付资金时,对项目工程款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省局确定下达的项目内容、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没有发生拆借、挪用、挤占和扣压等行为,切实做到了项目单位法人责任制。但个别单位存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产生利息收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二是原始凭证不齐全,施工及购买设备合同单独存放,会计凭证后未附相关合同等依据。检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并且要求已经竣工的项目单位遵循“客观真实、依据充分、资料齐全、资金保证”的原则尽快进行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