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19.03.2018  19:50

 

3月16日,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2017年全省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2018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陆宁安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认为,2017年全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和《青海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截止目前,2018年3月底前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他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会议指出,2017年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部门、单位对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强,省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统筹协调及督促指导工作职能还有待加强等。

陆宁安同志强调,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的顶层设计,也是着眼于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系统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按照会议精神,对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再要求,确保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期推进。要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统筹当前与长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领导,着力做好摸排安全风险,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会上,西宁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交通厅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