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须持三证

04.09.2019  09:11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9月3日下午,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重要信息。

  西宁交警发布信息称,为防止使用他人证件处理交通违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即日起,驾驶人在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业务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须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经现场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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