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以“四措施”办实办准代表建议

04.12.2017  19:57

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接受监督、改进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科学决策和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大办理力度,务求工作实效。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共承办人大建议130件,大多涉及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等民生方面的问题,其中76件得到解决,占总数的58.5%,54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占总数的41.5%。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授予省水利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是坚持把加强领导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厅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建议办理工作,厅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各分管副厅长对事关大局的重点建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会办,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着力解决办理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不断强化领导推进机制,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

二是坚持把强化责任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建议分类和职能分工,科学制定了全厅办理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进度,落实了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承办单位对协调处理、走访协商、审核答复等重点环节全程跟踪,切实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办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是坚持把联系沟通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有效手段。坚持把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承办部门将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见面”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办理期望,在听取意见建议和沟通联系中增进感情,转变作风,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了解办理反响,保证了建议办理的针对性。

四是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做好办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各承办单位不仅注重做好办理答复,更注重工作落实,着力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资金项目类建议,严格执行水利发展规划,已经纳入的优先安排,未纳入的根据发展需要,优先列入年度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对于问题解决类建议,符合政策的重点倾斜,不符合的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理解支持。通过分类办理,有效提高了办理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