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技厅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提醒谈话活动

18.05.2016  10:38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5月13日,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解源召集厅党组各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驻厅纪检组组长周志坚参加了谈话活动。
  解源指出,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要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如果履职担责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严重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解源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狠抓反腐倡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排除负面影响,维护好科技系统的清风正气。二是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唤醒党章意识,进一步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严守准则条规,进一步突出纪律规矩的权威性。三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常抓严管。党组书记、厅长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厅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都是“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要层层压实,抓好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问责追究,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四是强化纪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要抓早、抓小,要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坚持有腐必惩,严格执纪监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面发挥党纪党规的约束、惩戒和引导作用。五是强化权力制约,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按照中央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推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