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提出贯彻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 五项工作措施

06.08.2018  16:50
  8月1日,青海省司法厅召开2018年第八次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天海主持会议,就学习贯彻落实好这两个重要会议的精神和全面推进司法厅系统下一步改革及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
  
  一要深入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断凝聚改革共识。要求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传达学习两个重要会议和郭声琨书记、傅政华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深入推动领导带头学、单位集中学、干部自己学,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两个会议精神的热潮,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要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战略定力。要把思想行动和改革目标统一到会议精神,特别是郭声琨书记和傅政华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新思想、新时代、新阶段、新任务“四个新”为坐标,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聚焦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一二三四五”的总体战略,结合实施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更强的定力、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力推动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司法行政改革新格局,努力开辟新境界,实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
  
  三要落实部党组工作布局,确保思想稳定、工作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深入推进司法机构改革,积极有序做好省以下机构改革准备和实施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深入推进司法系统改革,抓好工作落实,强化改革督察,严格问责制度,全面对标对表确保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四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认真落实司法部深化改革规划五年纲要,注重改革方案衔接、经验集成、进度协同,组织专班起草《实施意见》,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系统筹划深化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改革稳步向纵深推进。
  
  五要全面履行新职责,推动重点工作体质增效。要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落实宪法,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狠抓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落实,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开辟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