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会

11.05.2018  21:45
      为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监察法》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根据省纪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方案》要求,5月10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宣讲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韩素文为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供销联社公职人员进行宣讲,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永祥主持。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平、陶永利、张铁军、阿明仁,省供销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朱小青、副主任白建生、李文利,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公路建设总公司各分公司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西宁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会议。此次宣讲会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共设1个主会场和7个分会场。
      宣讲中,韩素文组长从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学习贯彻需要注意把握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阐释。韩组长指出,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王永祥副厅长就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一是领会精神实质,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加强公职人员法纪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增强学习的理论深度和实践理论,真正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二是突出学习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做好表率,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能,切实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坚持学以致用,把《监察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全面落实到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之中,紧密联系交通工作实际抓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