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人民法院新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

19.01.2015  18:21

        近期,民和县人民法院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新任命了10名人民陪审员。

        司法改革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法院自身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具有崇高的荣誉,人民陪审员既是法律服务的“宣传员”、又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司法为民的“监督员”、也是沟通群众的“联络员”。民和法院党组期望他们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需要强化学习观念、大局观念和监督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审判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审判水平,着力解决好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和廉政意识,确保公正司法。一如既往的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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