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人民法院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

08.06.2018  21:34







        6月1日下午,湟中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学习由副院长曾玉贵主持,政治处副主任带领逐条学习了本次宪法修正案所修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于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这次宪法修改,坚持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曾副院长在学习结束时强调,法院作为政法部门,要带头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学习宪法、带头依法办事,积极推动宪法实施,准确把握宪法精神和立法本意,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紧,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表示,作为基层法官干警要通过认真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在具体案件审理中,要坚持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积极利用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法律“八进”等法治宣传方式宣传宪法修改内容,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