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9个县(区)为 “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

19.01.2019  14:11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八进”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各地达标自验、逐级申报、考评验收等程序,报经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向社会公示,1月3日,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命名 西宁市城北区,海东市平安区、民和县,黄南州同仁县、泽库县,玉树州杂多县、称多县、曲麻莱县,果洛州久治县 9个县(区)为“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区)”。
    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希望被命名的地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 ,按照省委“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战略部署,坚持创建活动“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深入实施创建“一把手”工程,巩固工作成果,不断深化实践,坚决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