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残联发放“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助资金

17.11.2015  18:54

  11月17日,刚察县残联发放2015年度“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助资金。共发放“阳光家园计划”补助资金12.3万元,205名精神、智力及重度残疾人获得资助。

  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主要是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必须属于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年龄在16至59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刚察县自启动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以来,为做好居家托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对上报托养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对受托人的相关资料建档立卡,并抽样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地将有关数据和情况整理备案,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也有效缓解了刚察县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改善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全面提升了刚察县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