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法院广泛宣传《通告》 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3.05.2018  01:43







        5月9日,青海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并下发了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都兰县法院接到通知后,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及时与都兰县人民检察院、都兰县公安局会商并发布了由三个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依法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的通告》。《通告》要求,在都兰县法院已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18日前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郑重告诫案件的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关制裁措施,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害或抗拒执行的,依法以妨害公务罪、拒执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行为的举报,还设置了公开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举报电话在公告中一并进行了公布。

        截止日前,都兰县法院已在县城主要街道、银行网点、商场超市门口、车站及其他七个乡镇人流密集处张贴了100余份公告,并与县电视台、县司法局主动联系,在都兰县电视台、LED大屏黄金时段进行为期15天的滚动播放,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