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法院法警大队助力互助县法院审判工作

17.12.2018  15:33







        2018年12月10日,民和县法院法警大队接到海东中院调警令,由法警大队长张晓平带队前往互助县法院协助互助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吴某某、王某某等14人犯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           

        12月11日7时30分许,民和县法院法警在零下18度的严寒天气下全副武装积极配合海东中院法警支队、互助法院法警大队前往互助县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吴某某等12人。全程押解、值庭、看管过程中民和县法院法警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认真看管每位被告,时刻注意着每位被告的一举一动,防止被告人串供、逃跑、自残等突发事件发生,在长达8小时的法庭审理活动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民和县法院法警执法规范、语言文明,坐姿、站姿标准,展现了民和县法院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以及精神风貌。

        此次庭审活动中,民和县法院法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维护法警形象,文明值庭,展现出优良的警容警纪,树立了法警良好的精神面貌,助力互助县法院审判活动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