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县环境保护局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19.08.2016  01:07

 

为防范汛期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相关防汛安全要求,湟中县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了辖区重点企业汛期环境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对辖区企业进行环保知识宣传,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向全县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汛期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汛期各项环境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企业监管职责,加大现场执法监管力度,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主要对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湟中县江源给排水有限公司(湟中县城污水处理厂公司)、华能西宁热电有限公司、云天化尾矿库等企业进行环境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相关应急预案工作的落实情况、环保设施及危险废物处理情况、应急物资等。督促、指导各企业在汛期期间,落实各项环境安全工作。

今后,湟中县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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