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挑唆打伤他人谁该负责

04.03.2016  11:19

   “我实在是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家住西宁市城南的郝先生给晚报《社区法官》栏目打来热线,反映自己的儿子在网吧受到网吧老板挑唆打伤了别人,但网吧老板拒不承担医疗费,5万元的赔付让他喘不过气,他想知道网吧老板到底有没有责任?

  事件回放

  郝先生今年40岁,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本来学习成绩很好,自从接触了网络游戏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沉迷游戏中无法自拔,郝先生得知情况后十分生气,就加强了对儿子的管制,由于家里管得严,郝先生的儿子便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郝先生的儿子把父亲给的学费都送进了网吧。就在郝先生深受打击的同时,又一个噩耗传来,郝先生的儿子因为没钱上网,和网吧老板发生了争执并受到老板的挑唆,打伤别人企图抢钱,好在没有抢成功但却将别人打成重伤,需要支付伤者5万元的医疗费,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郝先生觉得这件事情是由于网吧老板挑唆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理应承担责任,但现在网吧却拒绝支付伤者费用,并说和自己无关实在是荒唐,郝先生一时没了辙,他该怎么办呢?

  律师说法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延辉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则应当和未成年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如果郝先生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网吧老板教唆自己孩子去打伤他人的,那么教唆者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