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夏季草场1号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4.05.2014  12: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刚察县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夏季草场1号桥工程 已由 海北藏族自治州交通局 北交字 [2014]92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刚察县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资金 ,招标人为 刚察县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位于海北州刚察县境内,包含工程内容如下:

桥址处总体地行为山间谷地地形特征。桥梁起终点接现有村道。项目区气候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夏季温凉,无绝对无霜期。无明显四季之分,多风,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0.7℃,年均降水量381.4mm,季节性冻土深度1.9m。

桥址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

2.2 施工用水、用电

沿线水源丰富,水质较好,可满足工程用水。

工程用电需自行发电。

2.3 合同段划分,主要工作内容及工期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

桥梁名称

桥梁全长(m)

路线全长(m)

主要工作内容

工期

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夏季草场1号桥工程

A

夏季草场1号桥

39.84

169.76

桥梁工程:3×13m钢筋砼空心板梁、重力式桥台、双柱式墩、扩大基础、引道工程(20CM级配砂砾面层)及其他工程

2014年6月15日

-

2014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在海拔2500米及以上地区须成功的完成过一座以上类似桥梁的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青海省交通厅或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在其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5 14 日至 2014 5 18 日,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六楼604室) 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含业绩考核手册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外省投标单位还应携带进青备案手册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企业资质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将拒绝延迟的投标申请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6 5 10 00 分,投标人应于 10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至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网址: www.qhzbtb.gov.cn ;《青海经济信息网》网址: www.qhei.gov.cn ;《青海交通门户网》网址: www.qhjt.gov.cn ;《青海省公路局》网址: www.qhsglj.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刚察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人: 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         刚察县学苑路                 地          址: 五四大街72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   810300                      邮 政 编 码:             810001           

联 系 人:   刘国孝               联  系        人:             荔继华    

电         话:         13897019997                    电    话:     0971-618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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