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意见》

22.05.2018  14:26

  为全面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效能,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四项任务全面落实的工作实际,省委政法委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司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青海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实施。至此,我省是继上海、北京之后,第三个制定出台《框架意见》的省份。

  《框架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优化司法权力运行和管理体制,促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要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坚持司法为民、坚持统筹兼顾为基本原则,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促进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为营造青海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最优司法保障。

  《框架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更优更实更细的27项改革举措。一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管理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主要是司法职权配置,内设机构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关于权力运行方面提出要强化人权保障,进行司法绩效评价和执法活动监督,此外还提及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等内容。二是推进前端治理,深化科技应用,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主要包括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行繁简分流,盘活审判资源,实现高效运作,特别是加强司法信息化建设,依托青海省ZF801项目,基本实现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流转。三是完善分类管理,夯实制度保障,着力推动司法人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主要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员额管理、入额遴选、司法人员招录、职业培训和保障、人财物统管等七个方面推动改革。四是维护司法权威,强化系统集成,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主要从维护司法裁判终局性、提升司法执行力、防止不当舆论干扰、保障司法人员履职安全等四个方面推动改革。五是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核心作用,着力打造对党忠诚的新时代政法队伍。主要是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党建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同步全面深化。 (青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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