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广东两省司法厅 签署粤青司法行政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25.05.2018  14:33
  为充分发挥青海省和广东省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两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两省社会和谐稳定,5月23 日,青海省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在广州市签署了《粤青司法行政工作若干重要事项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两地在司法行政领域的全新合作。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信息数据共享、矛盾纠纷风险双向预警、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管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协作、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共享等八个方面开展合作。
  为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履行,提高保障水平,提升合作成效,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努力使合作成果惠及两地群众,双方设立了粤青司法行政合作联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办公室,协调推进合作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两地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等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及时掌握推进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
  该协议的签署对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粤青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维护两地群众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青海省司法厅巡视员张高社,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荣辉,以及两地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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