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司法局四措施服务群众促进和谐

12.11.2014  12:18
  为切实做好维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乌兰县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责,按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积极采取“四强化”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组织动员各司法所、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广大人民调解员开展一次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尤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存在的纠纷隐患提前预警、预防,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早介入,从专业法律角度进行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参与纠纷调处5起,成功化解5起,解答法律群众咨询12人次。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法治氛围。结合换届选举宣传动员活动宣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通过正当渠道依法表达和实行利益诉求,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10月份以来,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向群众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达12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800本,受教育群众达4200人。
  三是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走访排查,切实掌握其底数及思想、生活、工作等表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定期书面汇报以及外出请销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失控、不出事。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和特殊困难群体,积极开展帮困救助送温暖活动,使他们深切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共走访59人次,慰问8人,协调落实低保待遇1人。
  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各乡(镇)法律援助联络点,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守,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律师事务所认真做好办事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申请,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做好对信访人员的引导工作,教育他们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解答法律咨询56人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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