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司法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联合督查活动

18.04.2016  20:27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使联合督查成为常态化工作,近日,西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一季度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了全面督查。
  联合督查组通过采取核对人数,听取汇报,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档案,随机通知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谈话,召开座谈会,进行定位检查,电话联系社区服刑人员了解情况,走访社区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是否及时,手续是否完善,执行是否规范,教育是否正常,社区服务活动是否落实,司法所日常走访是否进村入户,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在辖区内接受监管,有无脱管漏管,考核奖惩是否到位,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是否确实,以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日常协作配合等十多个方面的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联合督查活动。经督查,西宁市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在辖区内接受矫正,无人员脱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人员监管安全可控。
  通过联合督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就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共同解决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数据不统一;部分派出所与司法所之间配合不力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开展了整改。联合督查组还就今后协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对脱管失控人员及时进行查找和网上追逃。二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公安机关给予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入矫宣告活动。三是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执行职责,主动加强与法、检、公等部门的合作,密切工作关系。四是进一步增强执法意识,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主动联系社区民警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五是在法院、监狱等机构委托的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要提供准确客观详实的数据材料,做为庭审参考。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民政、人力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社会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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