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01.03.2019  15:01




        2月28日,省高级法院办公室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国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驻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院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监督指导。

          会前,办公室党支部组织了集中学习,发放了征求意见表,相互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组织生活会以支委会的形式召开,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作了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支部委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陈明国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对支部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今后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及时通知我参加。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二是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用好。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把问题讲在桌面、讲在明处,达到消除分歧、统一思想、促进团结的目的。三是要发挥好支部书记、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注重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引领,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常学习、能干事、敢担当、重廉洁、做表率,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做一名大家公认的、高水平的领导干部。四是要注重岗位锻炼。办公室是院机关的“中枢”,承担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职能,在办公室工作非常锻炼人。希望每名同志珍惜岗位、珍惜同事之间的缘分,老同志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给年轻人作表率;年轻同志要讲规矩,积极上进,严格要求,加强锻炼,多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