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广同级监督 ——海东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26.02.2018  09:21

  青海新闻网讯 “政府党组:近一年来,县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连续查出三起中小学校长、教育局干部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同时对中小学校长的信访举报较为频繁……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 1 、督促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促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2 、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全面分析总结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原因,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 、对重要、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交流、轮岗。”

  这是海东市化隆县纪委向县政府党组发出的一份《关于对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建议书》,而像这样的建议书,去年,化隆县纪委发出了4 份监督建议书。

  2016年 5月,化隆县根据海东市委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党规,经过几个月的调研、筹备后正式启动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启动后,化隆县纪委制定出《化隆县关于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 组) 及其成员试点工作意见》,并针对涉及到的干部人事任免、“三资”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出台了4 项制度和便于操作的6 项配套制度。而书面提交监督建议书便是化隆县开展同级监督的主要方式其中的一种监督方式,在《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发现党委( 组) 及其成员在决策研究、决策执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督建议报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针对这样的建议书,化隆县委书记刘建昱表示,建议中肯,切中要害,全力支持,全力推动。在这份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建议书上,他安排说: “教育系统主要负责人要对其部门存在的问题认真对待,并落实好监督建议书中的建议,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

  随后,化隆县教育局针对监督建议书中的问题,迅速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针对纪委提出的监督建议,相关班子成员需按时反馈整改效果,“如果不落实或效果不佳,纪委会对班子成员开展约谈、函询等督促落实”。这样的监督方式不仅仅局限于县一级,根据同级监督“稳步推进”的原则,同级监督在2017年下半年在海东市不断延伸。

  2017年 6月,海东全市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试点工作现场会召开,标志着同级监督在海东市全面推开。

  经过一年的探索,化隆县同级监督从制度机制、监督方法、监督范围等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得到了市委的肯定。海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潘锋表示: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强化权力监督、有效预防腐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海东市全市要推广化隆县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推动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把全市党内监督引向深入。”

  年初,市委办公室批转了市纪委《关于在县(区)推行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党组)工作的通知》,对县区推行提出了具体要求。海东市委表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都要自觉增强监督主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接受监督,使监督成为自觉、成为常态。海东市正在探索着同级监督的“钥匙”,同一时间,中央也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两条线相辅相成,从宏观使同级监督有了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18年 1月 17日,海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潘锋为海东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是反腐败力量和资源的整体整合,同级监督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内监督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