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招募15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

04.06.2014  10:17

  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省发展改革委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选聘15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具备一定文化程度,有一定工作能力的热心人士均可申请。

  首次招募的15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西宁市50名,各市、州共100名。自愿担任义务价格监督检查员的省城常住居民,要熟悉并掌握价格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能够运用价格法律法规解决价格问题的能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按照具体的聘任要求,通过电话形式(当地区号+12358)向户籍所在地价格监管部门报名。经组织审查、业务培训及考试合格后,7月15日前,由省发展改革委颁发聘书和义务价格监督员证。

  义务价格监督员工作属志愿义务行为,被选聘的价格监督检查员,将协助价格监管部门对市场价格予以监督;了解群众对市场价格的反应,及时监督举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监督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开展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查研究;每月定期向价格监管部门报送价格信息或动态。监督检查员每届任期为两年,下一任期根据平时工作情况确定。(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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