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党委(纪委)书记述责述廉述作风

11.02.2017  20:06

  青海新闻网讯 在西宁市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党组书记洪亮等5名党委(党组)、纪委书记述责述廉述作风。

  为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委(党组)、纪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2014年,市纪委出台《西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三述”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每次“三述”对象由市纪委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三述”内容涵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个人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

  说起问题不回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式方法单一,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抓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办法不够多,措施还不够有效,以致少数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不够及时。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委会和董事会职责的履行程序上有待完善。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管缺乏有效手段。”讲到责任不推诿——“夯实‘两个责任’的力度还不够。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待于加强。下属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控措施落实还不够全面。‘两个责任’体系中边界和任务不够清晰,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办法措施还不多,压力传导不到位。”谈起理由不搪塞——“对遇到的困难问题,为加快推进解决,另辟捷径从上级要政策、要支持,造成责任和担当‘嫁接’。深入基层少,对基层监督检查不到位,情况掌握不全、不深。面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法不多,针对性不强” ……“三述”对象围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措施,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情况,进行了自我剖析。5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组长分别进行了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方向和具体要求。“三述”结束后,参会人员对5名同志的“三述”情况分别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支持纪检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参加会议的代表纷纷表示,这次党委(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三述”是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次“考试”“观摩”和“评议”,是一次检阅会,也是一次红脸会,更是一次传递责任和压力的推进会。一定要把会议精神贯彻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