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名老人拿回被骗的养老钱

12.01.2018  21:50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肖芳

   “今天终于拿回了被骗走的养老钱,非常高兴!”1月11日上午,在城东区人民法院被害人李某某拿到被骗的养老钱后高兴地说道。

  当日上午,城东区人民法院就罪犯王某某、冯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追缴的赃款5605741.90元对128名被害人进行公开发还。据悉,该院于2017年7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书,认定青海西昊(集团)科工贸有限公司、王某某、冯某某非法吸收刘某某、程某某、李某某等128名被害人投资本金12111879.00元,并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公司厂房建设和生产设备购置。判令被告人王某某、冯某某退赔违法所得12111879.00元,依法发还刘某某、程某某、李某某等128名被害人。宣判后,该院依法向城东区发改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城北区人民法院和城东区发改局等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力协调下,顺利将青海西昊(集团)科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城东区韵家口镇朱家庄村的厂房拆迁款5605741.90元依法予以追缴,尽最大努力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办案法官提醒,近年来,各类非法集资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范围极广,吸引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为此,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增强群众理性投资理念,有效预防非法集资类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