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两证

05.01.2019  09:31

  青海新闻网讯 新年伊始,省道路运输行业就传来利好消息:为进一步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发展,我省决定自2019年1月起,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省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共有51929辆。为进一步让群众享受便捷的交通服务,促进货运行业发展,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修订前,自2019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不再强制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予以综合性能检测并办理年审业务。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省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是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