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库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

12.06.2017  11:20







    6月8日上午9时,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业务楼六楼举行了库藏档案数字化录入开工典礼。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忠义,山东冠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经理段延青出席开工仪式。

    开工仪式上,首先由市法院办公室主任王建与冠通公司青海分公司经理段延青签订《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录入合同书》。段延青代表公司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在项目期间,将积极配合西宁中院高效高质量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库藏档案数字化工作,打造青海法院系统数字化加工的精品样板工程,向西宁中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宋忠义副院长指出,法院档案数字化是中国法院信息化的一部分,既是我们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任务,也是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力的体现,这是一项载入人民法院发展历史的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将对人民法院的长足发展发挥深远的影响。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处理,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多次带领办公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实地观摩省法院数字化加工现场,党组多次研究库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详细制定库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方案,委托市政府职能部门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在此,代表院党组对中标单位山东冠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表示祝贺。

    宋忠义副院长强调,距省法院要求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时限不足7个月,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冠通公司重合同守信用,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工作;要加大必要的人力、财力投入,通过加强管理,科学组织加工,多方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全力以赴,形成合力,注重质量,避免返工,提供优质的产品。要加强工作纪律,注重档案安全,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本院各部门也要积极配合,与冠通公司做好联动。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

地完成。

    开工典礼结束后,杭旭院长一行人视察了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详细询问了工作流程。杭旭院长强调,希望冠通公司要借鉴省法院的成功经验,根据交工期限和任务量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科学安排,少走弯路,高效实施,严格把关,确保工期、质量两不误。一要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每一册都要经过调卷、搬运、拆卷、扫描、录入、装订、还卷等多道工序,经手的人员很多,要求所有参与到加工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确保每一册档案的实体安全,坚决杜绝档案丢失或缺页少页的情况发生,坚决杜绝人为因素损毁档案。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档案出去多少册还回来就是多少册,档案出去时是什么样子还进来就是什么样子。二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在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三要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消防安全。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虽然工作环境不像车间那么复杂,但也要注意人身安全。工序中用电设备比较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子设备,确保用电消防安全。

    该院办公室、行政处、审管办、法警支队等部门负责人、档案室全体工作人员,冠通公司青海分公司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开工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