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西宁启动省内户籍人口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

27.02.2016  11:09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深化公安改革力度的总体部署,为了更加便捷服务广大群众,及时解决在异地居住、就业、就学群众身份证丢失、损坏带来的不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便民利民的新期待、新要求,3月1日起,西宁市公安局全面启动青海省内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和挂失申报工作。

   ●受理异地办证的派出所范围

  西宁市公安局所属的65个户籍派出所。

   ●受理范围

  户籍在青海省内的人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一律不予异地受理,须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受理的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到西宁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异地受理的流程

  申请人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住证、驾驶证、学生证等带照片的有效证件之一,到西宁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经现场采集照片、指纹,核对人口信息后即可办理。

   ●证件发放与领取

  直接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在身份证法定办理期限内,由申领人凭取证凭条到办理地派出所领取。

  邮政速递:对申请人自愿办理邮政速递业务的,由邮政速递公司投递至申领人填写的邮寄地址。对办理了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业务的,申请人领到身份证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到就近派出所(户办大厅)进行证件核验。逾期不去,视为证件合格。

   ●便民服务措施

  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通过派出所联系预约,由民警上门采集信息后予以办理并送证上门。

   ●省内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工作

  户籍在省内的人口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应当及时办理挂失申报。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也可以由本人或家人到西宁市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公安机关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后当场予以受理。(何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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