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点亮大美青海——纪念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

22.03.2015  09:53

  青海新闻网讯 今天是第23届“世界水日”纪念日,同时也拉开了第28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序幕。今年“世界水日”突出以“水和可持续发展”为纪念主题,“中国水周”确定的宣传主题是“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意在倡导和营造全社会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用好水的浓厚氛围。

  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因素,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独立成篇系统论述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次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闪烁着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光辉。省十二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战略目标,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决心和信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条贯穿其中的重要支撑,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适宜居住,生态空间青山绿水,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氛围和文明理念,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我们共同坚守的信念,共同追求的目标。

  青海是我国淡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亚洲重要的河源区,维护着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水资源安全;是世界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影响力最大的地区,在我国乃至世界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地位。进一步推进生态立省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新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青海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重要责任、重大贡献,更是青海各族人民追求幸福美好新生活的基本内涵和内在要求。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先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更具有时代性、现实性和迫切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支撑。但从总体看,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的问题依然突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水利改革发展,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实施水生态综合治理等措施,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一、建立“三条红线”,促进人水和谐。深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两个文件精神,综合平衡各方面利益,层层分解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四项指标控制体系,健全水资源监管责任、考核评价等四项制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有偿使用、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配置,统筹调度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遏制不合理的新增取水,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肃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努力实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的文明发展。

  二、加强节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益。着力将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积极借鉴和推广西宁、格尔木、德令哈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城市的成功经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切实转变用水方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大力推动农牧业节水,加快灌区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抓好企业节水改造,重点是加强高用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和重复用水工程建设,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推广生活节水器具,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各行业节水、保水、净水的新生产、生活方式。

  三、强化水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全面贯彻《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依法加强水源地和重点水源涵养区保护。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全面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通过设置界标警示,实施护栏围网,开展种草种树等多种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深入实施清洁水行动,积极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降低流域污染,尤其要巩固提高湟水河治砂、治污、治垃圾成果,从严管控,严防反弹。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农牧民科学种田养畜,发展生态农牧业,控制面源污染。完善水环境监管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保障供水安全。

  四、注重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以建设生态河流为重点,上游突出涵养水源,中游实行库河调蓄,下游建设生态湿地,推进生态水系建设,修复生态脆弱河湖,改善基础生态水量和水文环境。结合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打造水生态景观、水文化园区,扩展城乡居民生活宜居空间,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亲水性强、效益显著的水利风景区,共同建设生态城市、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依法划定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严格实行管护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规划同意书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河湖库管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的违法行为,维护河湖健康。

  五、完善工程体系,推进协调发展。围绕发展水生态文明,东、西部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建设支撑区域经济社会供水安全先行区,南、北部坚持保护修复并举,建设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用水安全先行区的青海水利发展总体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城乡重点水源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和江河防洪工程,着力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不断增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推进城乡饮水安全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合理开发农牧区小水电,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保护生态。

  六、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秀美山川。坚持预防治理并重,自然修复优先,集中连片建设水保大示范区,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统筹推进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地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水保生态建设。大力实施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工程、坡耕地改造、生态修复、预防保护等重点水保工程。推进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小流域治理,积极开展清洁型试点小流域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执法,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共同营造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

  七、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共建共赢。积极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重点是深化水管理体制改革,破解制约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障碍,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入、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深化水权制度,鼓励地区间、行业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工业反哺农牧业和水生态建设;深化制度建设,完善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制度,保障水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优化“四区两带一线”空间开发格局,实现绿色发展。尤其在水利建设中,更要从项目规划、工程设计、投资安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上牢固树立水生态文明建设优先的理念,更加注重水资源开发、配置、调度中的生态问题,实现水利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八、狠抓试点先行,增强社会自觉。以青海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为契机,选择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西宁市、海北州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统筹推进,积累经验,复制推广,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通过水利宣传、水文化建设、舆论导向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认可,形成自觉的水生态文明观念,培养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习惯。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重托,人民的期待,时代的召唤。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决定了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坚信,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够描绘出大美青海的绚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