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购物卡或成反腐新重点发票抬头可随意开

15.09.2015  21:43

发票抬头可随意选择

  随着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国人将迎来礼尚往来的高峰,送礼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

  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节日之时更是送礼高峰,送礼也往往产生腐败。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八项规定”、“反四风”密集出台,那种提着大包小包往领导家跑的场面已不多见,然而新的送礼方式却以更隐秘的方式出现。

  新华社、央视此前多次披露的以“礼品册”、“电子礼品卡”为主要形式的隐蔽送礼,最近又火起来。网上各种“礼品册”、“电子礼品卡”依旧热销,特别是一些商务平台可以开出各种需要的发票,已成当前反腐败大势下的新隐患,如何堵住这个漏洞,成为当务之急。

  以前人们送(收)礼多是商场购物卡,以及咖啡店、冰激凌店、蛋糕店等购物卡,然而随着政府监管加强,以及电商不断崛起,此类购物卡销量急剧下降,逐渐失去“送礼神器”地位。

  原因很简单,经过国家多项反腐规定出台,购买上述礼品卡大都需要实名制,且发票抬头单一,很容易被相关部门识别出来,对不少公司来说,没有可操作空间,礼品卡成了烫手山芋。

  十八大以来,不断掀起反腐高潮,例如推出八项规定,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的送礼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不少私企也对此戚戚然,八项规定不仅打击贪官,也是对企业主的有效震慑。

  而对聪明的国人来说,送礼大业还是要继续,于是各种发票抬头随意开,名目众多的电商购物卡成为新宠。如不少电商企业礼品卡基本不受实名制的限制,用户可随意购买,很容易衍生腐败。

  2012年11月1日,由商务部颁发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资料显示,我国预付卡根据发卡机构和用卡范围不同,可以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区别在于,多用途预付卡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单用途预付卡则只能用于本企业或所属集团、系列品牌的预付卡。

  然而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部门是央行,适用法规为《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而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部门为商务部,适用法规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政出多门,很容易导致上有对策,下有对策。当下礼品卡之所以能成为送礼界宠儿,原因在于为解决客户疑虑,有些企业提供发票抬头名称随意开服务,还有众多名目供用户选择,很好地解决“送礼难”问题,算是为国人送礼大业操碎了心。

  但是,电商企业这点小聪明早已被有关部门识破。去年11月,上海诠释广告公司高级客户总监马某购买某礼品卡,赠送给相关人员,被执法机关认为实施商业贿赂。

  执法机关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构成商业贿赂行为,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予以罚款。

  此外,礼品卡类具有沉淀资金的效果,往往成为电商企业的一笔免息贷款,甚至是一笔意外之财。

  比如用户购买礼品卡后,卡内金额可能在短期内不会用完,也可能不一定能都全部花完,会有少量的余额弃之不用,达到一定的发卡规模,聚沙成塔很容易成为一笔巨款,也是传说中的不受监管小金库。

  两节将至,相关部门应加强电商礼品卡管理,尽快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规范市场,解决电商网站发票实名、明目清晰、余额退返等监管漏洞问题,杜绝电商企业成为贪腐洗钱通道,对胆敢顶风作案的企业要勇于“亮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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