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法院召开“坚定践行 ‘四个意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生活会

25.07.2017  12:12




    按照中共格尔木市委办公室的要求,7月20日下午,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坚定践行‘四个意识’,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列席人员有市纪委副书记马耀明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代表。

    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市法院党组通过党员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会前,院党组制定了工作方案,7月19日利用一天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央《通报》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省州委《通知》、《海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海西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和《格尔木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格尔木市突发环境影响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学习篇目。结合法院工作,参会党员干部就“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政绩观树立的正不正确、思想重不重视、工作作风过硬不过硬、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履行实不实等方面认真查摆存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会上,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居建代表院党组汇报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分析、总结了班子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市法院党组7名班子成员紧扣自身存在的六方面问题,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本着对组织、对单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了相互批评。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态度认真,切实做到了直面问题不避讳、一针见血有辣味、直截了当显实效,起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作用,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会议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居建对民主生活会作了总结。他强调,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市法院党组落实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具体实践,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纪律观念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严厉打击侵害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化解生态环境民事纠纷,支持环境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法官要牢固树立生态大局意识,通过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正确处理引导全社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审判事业上一个新台阶,为格尔木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