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清洁、生态、富饶,一个不能少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谈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本报记者童克难
上游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流域,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上游,尤其是生态屏障的核心区,有很多是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任务比较重。限制一些项目的落地,可能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如果不采取补偿措施,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就有可能是一个“悬空”的理念。
这需要有相应的协调机制,产业的转移和布局需要统筹安排和考虑,不能像过去那样上同样的项目,影响发展的绩效。在产业布局、转移等方面,国家要考虑将有助于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项目布局在上游地区。只有让上游群众生活好了,收入高了,他们才会从心里自觉保护环境。
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是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持续关注的议题。为了写建议、做调研,几年来,钟勤建将四川沿线城市走了一遍。
去年全国两会,钟勤建关于《统筹生态环境监管与治理 加快建设长江绿色生态走廊》的建议案,就“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合作协作机制”、“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统一监管和治理”和“探索开展全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等方面向全国人大提交了13个建议。其中“研究制定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建议已经被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采纳,相关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中。
2016年全国两会,钟勤建继续关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和保护问题,他向记者畅谈了有关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发展的思路。
谈保护
要建设安全长江、清洁长江、生态长江、富饶长江
“长江流域的经济总量、人口总量在全国占有重要的位置。搞好长江经济带建设,对于推动整个国家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都有重要意义。”钟勤建表示。
钟勤建介绍,长江横跨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是沿江各省市的重要水源,它的生态环境情况将直接影响全国。从实地走访、调研和长期积累的经验来看,目前长江环境风险防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是我国涉危企业最集中、布局性环境风险最突出的流域之一。
要实现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协调发展,沿江的9省两市应该如何共同推进?钟勤建认为,从长江经济带的生态保护来说,应该实现“四个长江”,分别是安全长江、清洁长江、生态长江和富饶长江。
安全长江,是要对长江流域突出的环境问题展开重大专项研究,完善长江流域风险评估和绘制环境风险等级图。比如要将沿江化工等高风险企业列入图中,知道哪些企业存在风险,出现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防控。
清洁长江,是要控制治理长江流域的生态污染问题,下大决心解决目前突出的水污染问题,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即在重点解决劣Ⅴ类、黑臭水体的同时,保护好优良水体,以“两头”带动中间环节工作的开展。
生态长江,是要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区域生态屏障,划定生态红线,尤其是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能上马,同时要对沿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
“尤其是上游生态脆弱区和敏感区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如果一旦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流域,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钟勤建表示。
谈发展
实现上、中、下游地区产业的错位发展
除了安全长江、清洁长江和生态长江,富饶长江也是钟勤建“四个长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钟勤建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更好地保护
长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未来长江经济带要在生态优先、环保优先的前提下,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绿色发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长江经济带也一样,要防止和克服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认识流于形式和片面理解。
钟勤建认为,绿色发展的核心要义有3个层面。首先是“和谐思维”,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二是“底线思维”,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上实施科学发展,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第三是“历史思维”,要以超越的和历史的眼光看待保护与发展问题。
钟勤建表示,实现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首先要建立沿江现代产业走廊,实现上、中、下游地区产业的错位发展,产业要实现从长三角向中上游的梯度转移。
“这需要有相应的协调机制,产业的转移和布局需要统筹安排和考虑,不能像过去那样上同样的项目,影响发展的绩效。”钟勤建表示,在产业布局、转移等方面,国家要考虑将有助于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项目布局在上游地区。“只有让上游群众生活好了,收入高了,他们才会从心里自觉保护环境。”他解释说。
此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钟勤建还建议要有政策上的支持,比如探索建设一些“飞地”园区等。
谈保障
建立更高级别的统一协调机构,试点流域生态补偿
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到沿江11省市组成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对于长江生态保护发表重要讲话,钟勤建认为,几年来,国家在长江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他也表示,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建立更高层次的统一协调机构。从目前情况看,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统筹协调,基本都是以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牵头实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地方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的情况。所以钟勤建建议,将统筹协调上升到国务院层面,由国家做好顶层设计之后,相关主管部门则在大的框架下实施规划和部署工作任务。
另一方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全国两会期间,也有法律界的代表委员建议制定《长江法》。钟勤建认为,立法工作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需要一个过程,建议首先制定《长江管理条例》,将目前涉及的众多问题纳入其中。
在保障方面,钟勤建关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生态补偿。
“上游,尤其是生态屏障的核心区,有很多是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任务比较重。限制一些项目的落地,可能导致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如果不采取补偿措施,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就有可能是一个‘悬空’的理念。”钟勤建说。
要制定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首先要统一规则,量化指标。钟勤建介绍,目前局部在实施的生态补偿,多以上、下游两地协商的形式达成补偿方案。但补偿的依据和如何补偿等问题还不明确。在操作层面,他建议沿线各省、市将补偿基金集中到财政部,由国家出台整个流域的补偿办法,由财政直接划拨到各省、市进行使用。
“如果全流域的补偿目前比较难实施,可以先在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等地先行试点。当然,在补偿机制上国家也要有基本的框架和规范。”钟勤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