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搭建“服务平台” 健全“四项机制”服务企业发展 维护职工权益

08.08.2015  01:23
为进一步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近日,省总工会制定了《关于深化服务企业发展  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工会搭桥、企业合作、信息互通、共同发展”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服务平台和服务机制。 搭建服务平台: 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着力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推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技术创新与合作。 一是发挥工会网站作用。 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依托省总网站,建立企业相关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发布企业名称名录、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人才交流、合作需求、企业用工等相关信息,推动企业优化配置生产经营要素。 二是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 在《青海工运》开辟“企业动态”专栏;编发“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动态简报,交流企业供需信息,畅通交流渠道,实现企业信息上下联动、左右对接。 三是发挥新兴媒体作用。 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公众微信号、工会微博等终端链接,创新拓展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方法。 健全“四项机制”: 调查了解反映问题机制 坚持以开展“下接办”活动为载体,眼睛向下、面向企业,省总领导带头,全员各级参与,着力在了解、反映、解决问题等环节上下功夫。 一是 了解企业发展困难面临的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摸清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政策落实等第一手情况,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是 倾听职工愿望诉求。通过实地体验职工群众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通过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掌握职工所思所想所期所盼。 三是 实施精准帮扶。通过对了解的企业、职工情况,列出清单、认真研判、分类归纳、建立台帐,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企业、帮扶困难职工提供依据。             协调落实解决问题机制。 入企服务工作组、基层工会组织要及时向省总经济部报送入企服务工作情况,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经省总“下接办”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后从“四个层面”推动解决。 一是 需基层工会或企业自身解决的,由基层工会或企业限期解决。 二是 需省总解决的,提请主席办公会研究解决。 三是 需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以“企业(职工)意见转办函”形式,反映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是 涉及职工队伍稳定和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总将组成专门调研组专题调研,按相关程序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技术交流志愿服务机制。 以群众性技术创新、建功立业活动为载体,推动经济技术交流和志愿服务。 一是 发挥企业人才队伍优势。组织各行业技术明星、技术“状元”,组成专家志愿服务队,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二是 发挥劳模和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作用。以“六型”班组、“五小”发明为依托,以发挥劳模和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为引领,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形成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三是 发挥外部帮扶的作用。借助北京等六省市总工会对口援助我省六州总工会机制,充分利用青洽会、藏毯展、环湖赛等大型活动平台,邀请兄弟省市(区)技术技能人才来青交流指导。 跟踪督查落实反馈机制。 按照工会重视、主动了解、协调解决、及时反馈的原则,对企业、职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跟踪协调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是 及时向省有关领导汇报,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握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不断从政策层面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二是 及时向属地企业工会反馈,让基层工会掌握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不断调动基层工会组织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 及时向所属企业和职工反馈,让企业和职工知晓解决困难问题的进展情况,真实感受到“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的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为确保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取得实效,《实施意见》明确了省总各部门责任,将活动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全省入企服务工作有效开展。(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