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多看一眼便打人 不像话

11.12.2015  16:49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只因他人多看一眼,便出手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周某、朱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各一年。

  2014年11月凌晨,被告人周某、朱某酒后到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某宾馆登记住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周某因该宾馆值班人员赵某看了其一眼,便对赵某大打出手,被告人朱某见状也对赵某进行殴打,致使赵某受伤。经鉴定机构鉴定,赵某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朱某无视国家法律,酒后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负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对被害人共同实施伤害行为,属共同犯罪。鉴于被告人周某、朱某自愿认罪,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二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对二被告人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