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园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

13.06.2014  11:03

(生物园区讯)自2014年5月1日《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实施以来,生物园区分局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工作要求,结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度,突出“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使“首问责任制”成为一种常态工作、行为习惯和行业风尚。围绕确保首问责任制落实到位,取得实效,重点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多渠道对首问责任制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认真做好与《青海省地税系统纳税人涉税需求响应办法(试行)》中关于落实首问责任的衔接工作,切实提高对推行首问责任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广大税收管理员的培训辅导,使其熟悉了解相关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和部门职责分工,为推行首问责任制打好基础。

二、以办税服务厅作为服务窗口,以纳税人为核心,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纳税人需求和提升办税效率为出发点,多层面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态度,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大厅综合服务效能,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的问题,争取让每一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明确职责,切实将“首问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求纳税人提供必备的涉税资料后,所有办税流程由各功能岗内部运转完成,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完结后反馈纳税人,不得为纳税人增加负担。在涉税业务办理、涉税业务咨询、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中凡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者,首问责任人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当场办理或答复,不能立即解答或办理的记录涉税事项和联系方式,依法依规承诺办结时限或限时答复,办结后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对资料不齐全或者不完全符合法定条件者,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其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或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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