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08.01.2018  21:22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了“八项”职责任务。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要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建立健全普法宣传相关机构。二是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与民族团结进步有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三是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要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四是充分利用法规和条例起草制定过程面向社会开展普法。五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六是提升民族地区普法工作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七是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八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全面活跃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报告和联席会议制度、重大节日集中宣传制度、条块结合的管理制度。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考核工作,压实国家机关普法职责。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