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13.12.2017  14:37

  12月12日,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在西宁召开。受省委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王国生委托,省委副书记、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刘宁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省市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党中央交出满意答卷。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省委常委、秘书长于丛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出席会议。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刘宁指出,自全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省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王国生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紧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协作;各市州、县市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刘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改革试点主责。党委书记要继续发挥好“施工队长”作用;纪委书记要履行好“突击队长”职责;各级试点工作小组当好“施工队”。要进一步聚焦人员转隶。从严把好拟转隶人员的政治关、廉洁关、背景关、能力关,既要保证转隶人员能胜任、敢担当、有作为,又要兼顾检察机关职能在转隶中不被弱化、不受影响。

  刘宁要求,要进一步做好衔接工作。要理清工作流程、锁定时间节点,梳理细化实施步骤,做到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确保在明年2月底前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要进一步加强调研督导。要抓住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可能遇到的新问题以及如何保持队伍稳定等重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措施要求。省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入基层指导、一线督战,确保改革试点深入、平稳、有序推进。

  会议听取了近期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部署了下一阶段任务。(李欣)